1990年9月到1991年1月,牟宗三在香港新亚研究所讲授“康德美学:第三批判”,凡十六讲。其后卢雪昆对录音进行了整理,以《康得第三批判講演錄》为名,在《鹅湖》连载。其中有这样的说法:
讲目的论,好像这个自然界任何现象背后总有一个目的在推动它。这个“目的”就凤凰木说叫做自然目的,假定就全部自然现象似乎有一个总目的说,那么,从这个自然目的就可以想到最后有一个最高的超级设计师在后面指挥。他想从自然目的证明上帝存在,这种证明就叫做自然神学的证明。或者叫做物理学的证明。但是,依照康德的批判,这种地方只能作为一个线索,严格讲不能证明的。光从自然现象好像有一个目的,推测后面有一个设计师,这个设计师就是上帝。这样证明上帝存在,这个证明是很薄弱的。传道的牧师可以这样讲,但这种证明经不起哲学家的考验。
最后证明上帝存在不能靠自然目的。要从自然目的进一步想到道德目的,高一层,道德目的从哪里来呢?从我们的自由意志(free will)而发。证明上帝存在最后靠道德目的,那个目的是什么目的呢?那是自由意志的一个必然对象(necessay object)——圆善(highest good;summum bonum)。这种证明就叫做道德的证明(moral proof)。从道德的证明建立道德的神学(moral theology)。这是大体的脉络。这就是在西方基督教传统下讲的目的论(teleology),就是为的想建立道德的神学。